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鄧先生手臂上的“得之我幸,不得我命”紋身圖案

時間:2015-06-19 08:52來源:北京紋彩刺青

鄧先生手臂上的“得之我幸,不得我命”紋身圖案
紋身又名刺青,是將刻骨銘心的內(nèi)容紋刻到皮膚上,讓圖案或者文字成為自己身體的一部分,讓記憶化為永恒,通過紋身圖案來表達內(nèi)心深處的聲音,并帶給自己和他人獨一無二的美感。鄧先生將“得之我幸,不得我命”這句至理名言紋刻在自己的手臂之上,希望通過這句話時時刻刻提醒自己,做人要懂得知足,這樣才能更幸?鞓。
行云流水般的字體看出鄧先生平日里是一位性格隨和又感性的人,之所以選擇這樣的一句話作為紋身內(nèi)容,或許是因為鄧先生正在面對人生中的一個小波折,通過這樣釋然的話語來激勵自己,也是鼓舞自己和安慰自己。其實人生本應(yīng)就懷著感恩的心,老天自有安排,是自己的別人搶不走,不是自己的求也求不來。去爭去強最后只能是徒勞,安分守己,學(xué)會滿足才能知足常樂。